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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品分類 / PRODUCT
電子汽車衡出口三種報價形式
電子汽車衡出口常用的報價方式有:FOB“船上交貨"、CFR“成本加運費"、CIF“成本、保險費加運費"等形式。
相同點:
1、適用的運輸方式相同:水上運輸。
2、風險劃分的界限相同:裝運港船舷。即,就賣方或買方承擔的風險而言:FOB=CFR=CIF。
3、交貨地點相同:裝運港船上。
4、辦理進出口手續(xù)的責任人相同:出口手續(xù)由賣方辦理,進口手續(xù)由買方辦理。
不同點:
買賣雙方承擔的責任(運輸、保險、進出口手續(xù)等)及負擔的費用(與上述責任有關(guān)的費用)不同。即,FOB買方負責海運費和保險費,CIF賣方負責海運費和保險費,CFR買方負責保險費,賣方負責海運費。
就賣方承擔的責任和費用而言:
CIF>CFR>FOB
FOB=成本價
CFR=FOB+運費
CIF=CFR+保險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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